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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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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优化升级全省“一张网”。创新政务外网管理、业务、服务三个“1+N”新型运作架构,提升“一网多平面”网络综合承载能力。推动网络建设模式向购买服务转变,实现网络服务“按需下单、按量计费、按质结算”。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推动政务网络集约化、标准化建设,加快IPv6规模部署和5G无线政务专网应用,打造“有韧性、全融合、广覆盖”的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外网数据安全交换。

  (三)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统筹管理。推动全省数据采集智慧感知“神经元”系统化部署,加强各类感知设备终端统筹管理。强化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能力,构建省市县“两级平台、三级管理”的物联感知数据共享体系,形成“一中心多节点”的省市一体化物联感知总体布局。系统摸查全省融合通信、行业专网、城市部件等基础能力,推动财政资金建设的数字基础设施“一家建设、全省共用”。统筹优化布局先进算力资源。

  (四)健全公共支撑能力体系。依托“粤治慧”建设数字政府应用开发平台,提供通用技术和业务能力组件库,支撑各类应用便捷组装构建和快速上线。加强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创新认证服务和身份核验方式。加强可信电子证照管理和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加强省电子印章平台建设,完善应用支撑服务保障体系。促进电子文件管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设数字档案资源体系。

  (五)加强共性应用平台建设。加快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验。深化非税支付平台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办理的非税缴费直接与非税支付平台对接。完善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功能,构建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体系。加快“粤政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增强地图数据统一支撑服务能力,打造全省统一的时空信息服务应用。

  六、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强化数据要素赋能作用

  完善数据管理机制和基础制度,加快构建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体系,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充分释放数据价值,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数据管理机制。

  1强化公共数据管理。全省推广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强化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统筹协调。完善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的作用。定期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持续提升政府数据管理能力。

  2推进社会数据管理。加强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统筹管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社会数据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数据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

  (二)推进数据资源“一网共享”。

  1健全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完善省、市两级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社会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按需推进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建设。立足应用场景,选取若干行业领域推动“块数据”的汇聚共享落地,赋能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疫情防控等方面。规划建设数据储存专用场所,实现政府核心数据物理隔离。加快建设省级隐私计算和数据资产管理运营平台。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探索在特定区域发展建立国际大数据服务和离岸数据中心。

  2加强数据治理。持续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构建省、市、县(市、区)联动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探索将企业数据纳入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明确数据责任部门、数据源头、更新机制、质量标准、使用方法等基本属性,形成统一权威的“数源”目录。开展数据治理专项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加强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完善公共数据脱敏规范,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推动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进行异地容灾备份,保障公共数据安全。

  3推进数据高效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共享通道、机制和流程,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务数据共享。建设完善省市一体化“一网共享”技术体系,推动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构建面向场景的数据服务,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全面推进国垂、省垂系统数据回流,按照数据资源的行政区划将数据回流相关地市,探索高频数据服务“整体授权”模式。

  4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制度,以市场主体应用需求为导向,分批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推动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向社会开放。统筹推进全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构建公共数据开放超市。引导企业开放数据,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

  (三)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1加快数据运营和交易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省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设,创新公共数据开发运营模式,有序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登记、评估、统计报告、合规性审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两大数据交易所的枢纽作用,完善数据交易模式,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规范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2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探索制定公共数据资产化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和价值评估试点。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探索推进重点行业数据资产登记。建设完善数据资产管理运营平台,支撑数据资产凭证发布、流通、溯源、监管等各环节应用。探索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和企业会计核算试点。

  3促进数据流通利用。探索推进数据综合业务网建设,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基础运营体系。完善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通过“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对外提供可信授权访问服务,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拓宽基于数字空间和公共数据资产凭证模式的数据要素流通和场景应用。引导市场主体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创新。推动数据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全国范围有序流动,引导市场主体进场交易,释放数据价值,为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要素新动能。加快发展第三方数据服务商,探索建立数据经纪人管理制度。

  4强化数据流通监管。探索构建数据流通监管体系,研究制定数据交易和监管规则。建立数据交易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托数据资产管理运营平台,促进监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建立“数据海关”,落实国家关于数据跨境流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

  七、加强数字政府引领,驱动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

  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以数字政府建设带动数字经济、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文明协同发展,推动广东全面数字化发展。

  (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软硬件产品自主研发和技术应用创新突破,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应用解决方案开发适配和落地应用,打造全国领先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态。支持数据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充分释放数据价值,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促进数字文化发展。加大数字阅读、微视频、艺术慕课等数字资源建设力度,建立广东省地方特色数字资源总库,打造全省“一站式”综合性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整合各级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实施“粤读通”数字证卡服务计划,实现“一次办证、全省通用”。发展智慧图书馆、智慧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云剧场等,探索基于5G等新技术应用的数字服务类型,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

  (三)引领数字社会建设。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拓展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数字化公共服务,推进全民健康平台、“南粤家政”综合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平台等建设应用。推动数字普惠,推进公共服务应用适老化、适残化、无障碍改造,按需保留非数字化供给方式,消除地区间和群体间数字鸿沟。深化智慧城市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打造韧性城市。系统部署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增强数据感知、边缘计算和智能分析能力。统筹建设城市大脑,打造多元融合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向乡村延伸,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以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构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打造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

  (四)赋能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加快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行业绿色化转型。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推进传统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倡导绿色智慧生活方式,打造一批低碳智慧建筑和低碳智慧城市,提升社区水资源、垃圾、电力等智慧化管理水平,积极倡导远程办公、在线会议、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数字政府建设保障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健全保障措施,强化考核评估,确保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纳入党委(党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首席数据官(CDO)的作用,履行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不断强化部门内部信息化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以数字政府改革倒逼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运行效能。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积极探索建立社会资本投入、国有资本代建等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保障数字政府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人才保障。实施公务员数字化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应用导向,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建立分层次、分系统、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推动干部数字素养提升。充分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信息化龙头企业人才资源,实施全省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计划。围绕拓展数字生活、数字学习、数字工作、数字创新四大场景,加强数字技能普及培训,不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四)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构建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参与数字化发展国际规则制定。加快推进“数字湾区”建设,强化粤港澳数字政府交流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推进政务服务“跨境通办”。鼓励支持相关行业联盟和研究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数字政府建设,营造开放多元的数字政府生态圈。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积极争取将数字政府建设峰会上升为国家级论坛,打造高水平数字政府建设交流合作平台。定期举办数字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审计监督,将数字政府建设有关事项列入审计年度计划,开展常态化审计。定期开展全省数字政府建设评估、常态化监测,加强重点任务跟踪分析和督查督办。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最大程度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