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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两化”融合贯标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开展“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奖补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17142号)。

2、《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汕头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882号)。

3、《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19-2020年)〉的通知》。

二、奖补标准及要求

(一)奖补标准

鼓励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奖补要求

申请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企业须2019 930日前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的企业(企业持有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申报企业在近5年内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资料

(一)《汕头市“两化”融合贯标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两化”融合贯标评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两化”融合贯标总结材料。

(五)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材料装订要求:请申请企业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装订;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报各区县经信部门审核。

(二)各区县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在《汕头市“两化”融合贯标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汇总填列《汕头市“两化”融合贯标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014日前以正式文件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工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的企业进行公示。

(四)申请企业获得普惠性奖励资金应当用于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咨询服务等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附件1:汕头市“两化”融合贯标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汕头市“两化”融合贯标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doc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