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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云上软件应用和数据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软函〔20192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工信部信软〔201749号)和《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工信部信软〔2018135号),务实推进企业上云工作,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组织开展企业上云工作情况报送和企业高效上云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上云工作情况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总结本地推动云计算发展和企业上云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格式详见附件1)。

二、征集企业上云典型案例

面向流程制造业、离散制造业、采矿、建筑、农业、能源、金融、安防、电信、交通、物流、医疗、教育、旅游、环保等重点行业领域用户企业,征集利用云上的软件应用和数据服务,实现成本降低、效率提升、业务拓展、流程再造、管理优化、服务创新、资源整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场景下深度高效应用的典型案例。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面向本地区、本集团内用户企业开展案例征集(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负责做好审核把关和宣传推广工作。用户企业作为申报主体,需填写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推荐不超过5个案例,计划单列市和其他相关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个案例。

三、报送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于20191220日前,将企业上云工作情况、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书和企业上云典型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4)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并将电子版(wordwps格式)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本次征集案例进行评审,经程序审查、公示、核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经验交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电话:庄金鑫 010-68208201 李 琰 010-68208246

电子邮箱:liyan@miit.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707室(邮编:100846

附件:

1.企业上云工作情况模板

2.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说明

3.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书

4.企业上云典型案例报送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
1119

附件2

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说明

一、申报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呈健康发展趋势。

(三)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企业分享经验。

二、企业上云典型案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典型案例中的云服务应符合《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2018-2020年)》(工信部信软〔2018135号)中所列的基础设施类、平台系统类、业务应用类服务范畴。为体现上云对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典型案例征集优先鼓励和支持业务应用服务。

(二)典型案例须充分体现云计算按需供给、资源分享、降低成本、助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的特征和作用,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代表性,在促进产业升级、商业模式创新、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等方面成效明显,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案例要确保真实性,模式清晰、数据准确、效果可量化、可评价,不得存在虚假情况。

(四)如有相关评测报告及证明材料请一并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