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市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省市场监管系统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包括《2020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展会、重点市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东莞市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本次申报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纸件材料报送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址: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五楼505室知识产权保护科;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jjfwk2330@163.com。
(二)审核推荐。各市场监管分局要按照各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三)项目评审。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评审结果符合立项条件的拟以立项资助。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17:00时截止。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2020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0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展会、重点市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20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项目申报指南.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