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保障
127. 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绩效评价作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推进)
128.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报约谈机制,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地方党委和政府进行约谈。(持续推进)
129.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绩效考核。(持续推进)
130.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评价和保护水平评估指标体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131.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调整优化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推进)
132.充分利用现有奖励制度,对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持续推进)
133.健全侵权盗版举报奖励机制。(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