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的精神,现将2020年第十三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委托组团参展项目)资金拨付给你们。请你司及时查收款项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附件:东莞市2020年第十三批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审核表(委托组团参展项目).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