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安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0〕218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从前期入库储备项目中择优安排我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连续7个自然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28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证明材料。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附件: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安排明细表(广州市).xlsx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