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开环规字〔2020〕1号)文件精神,龙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文件规定奖励条件,我局于2020年11月16日起公示拟奖励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单位(个人)提出异议,现已向该7家公司作出奖补,现将奖补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锅炉淘汰奖补企业明细表 .xlsx
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