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莞城48家申报2020年高企认定并进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材料受理环节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补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补助项目及补助金额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街道提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详细的事实证据,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 系 人:黄旭森
联系电话:22100938
地 址:莞城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南楼611室
附件:莞城街道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拟补助名单.xlsx
莞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