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黄埔区品牌强区建设,提高“黄埔品牌认证”的有效性,促进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细则、黄埔区品牌认证团体标准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黄埔品牌认证”的认证机构告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市场决定,有序流动。实施“黄埔品牌认证”认证机构名单动态管理,每年更新并公开,推进认证和资助全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全区市场主体平等获取政策支持。
(二)健全制度,创新监管。更好发挥部门监管作用,开展认证机构和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认证行为。
(三)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制定违规行为和禁止行为负面清单,制定并实施行业自律措施,营造公平环境,择优汰劣,吸引优质认证资源服务品牌强区建设。
二、品牌认证定义
“黄埔品牌认证”是指依据GB/T 27925—2011、T/GZBZ 2.1、T/GZBZ 2.2以及新增团体标准要求,并进行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价所开展的品牌认证活动。
仅依据GB/T 27925-2011国家标准或其他标准进行认证,未按照黄埔区品牌认证团体标准进行确认的认证不属于《办法》及配套细则资助的第三方品牌认证(即本通知中的“黄埔品牌认证”)。
三、申报条件
根据《办法》及配套细则、黄埔区品牌认证团体标准要求,申请开展“黄埔品牌认证”的认证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24个月以上;
2.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24个月以上,其品牌认证资质处于有效状态;
3.已购买认证保险或设立行业风险保证金;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因认证违规行为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市级以上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或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告诫、限期整改等情况,承诺按照品牌认证团体标准自律行为进行自律,并通过认证保险或行业风险保证金向认证组织赔偿;
5.认证机构自有实施品牌认证的审核/审查员应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注册,认证机构自有注册审核员不少于10名;
6.品牌认证机构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认证机构不得违反公平竞争规则扰乱认证市场,严禁发生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的行为,不得超出机构服务资源和能力接受认证委托。在接受企业委托后,承诺严格按照品牌认证团体标准要求统一公开认证服务相关信息并开展认证活动。
“黄埔品牌认证”的认证机构数量采取总额控制,原则上不超过10家。每年根据认证机构的资质、服务能力和往年认证质量综合评价确认并公布当年符合资格认证机构名单。
四、申报流程
申请机构将下列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21年4月2日前寄送至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409房,电子邮件发送至zlfzc@gdd.gov.cn。
申报资料清单:
1.“黄埔品牌认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认证机构简介;
3.认证机构资质证书(需包括品牌认证资质);
4.认监委备案的品牌认证实施方案;
5.认证保险或设立行业风险保证金的证明资料;
6.注册审核员姓名和注册资质花名册;
7.“黄埔品牌认证”服务收费标准。
五、名单公示
区质量强区办对审核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公布2021年度入围认证机构名单和其收费标准,供全区企业单位选择开展“黄埔品牌认证”并申请质量强区专项资助。
附件:“黄埔品牌认证”告知承诺书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咨询电话:2220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