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项目前,已明确获得立项且未验收的项目。方向(四)(五)申报项目可不受此款申报限制。
(三)申报单位存在2021年3月1日前合同到期且在申报新项目前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本专题所有方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年度最多申报2项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单位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纳入规模企业统计申报证明材料。
(三)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四)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五)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六)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七)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具体要求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
2.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3.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需按模板提供合作协议。(模板详见阳光政务平台系统)。
4.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的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八、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24 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24 时。
九、注意事项
(一)为进一步简化优化科技项目申报,现对申报单位“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如未能及时提交上述材料,可以在申报书中签署“告知承诺制事项书面承诺”,视同已提交相关材料。如经核查承诺不实,将取消所申报项目立项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二)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四)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
(五)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查询。
十、联系方式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申报系统内单位信息维护咨询电话:83588281 潘子明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114
业务咨询:83124147、83124045、83124145 联系人:夏万志、刘晓辉、张林(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综合咨询:83124036 联系人:陈良(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附件:1.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点及联系方式.pdf
2. 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