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有关申报主体:
为鼓励和扶持我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立品牌,做优做强,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明府办〔2019〕43号)要求,结合我区质量强区工作实际,拟开展2020年度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计量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符合《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2020年度在计量、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个人(商标类、标准化类奖励项目另行发文组织申报)。具体扶持项目及标准可登陆区政府政务网站查询http://www.gaoming.gov.cn/zwgk/gmzw/gmzfbgwj/content/post_4069082.html。
符合本次奖励的申报主体名单已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并经区相关部门联合审定,符合条件主体名单详见附件1,如对奖励资格有异议的可进行申诉,申诉电话:8868025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
二、工作流程
为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疫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由区市场监管局在平台下载打印,企业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名单确认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申报通知发布前负责收集整理,审核确认符合本次奖励的申报主体名单,并会区相关部门对名单进行联合审定,拟定资金使用安排明细表。
(二)网上申报
由符合扶持条件的申报主体通过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3日至7月1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等内容请参阅申报指南(见附件3)。
(三)网上审核
申报主体在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平台初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平台复核。
(四)公示、报批及资金拨付流程
拟奖励名单及金额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报批后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申报主体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计量股(计量类):李俊清,88660280;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检验检测类):麦杰豪,88685322;
质量发展股(质量品牌类):董 敏,88680252。
(二)技术服务
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3282211。
附件:1.2020年度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计量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符合条件主体名单
2.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3.2020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计量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申报指南
4.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申请表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
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计量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