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19〕6号)和《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深鹏科创经服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拟对2021年第二批次科技项目进行验收和备案,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1年8月。
二、验收范围
2021年第二批次科技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三、验收组织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牵头组织2021年度新区专项资金科技项目验收和备案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协同配合,高质量完成验收和备案工作。
四、验收要求
各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工作,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按时出席答辩。具体验收流程、材料要求、资金处置规定参考《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验收指南》(见附件2)。
咨询电话:0755-28336584(钟工)
附件:
1.2021年第二批次科技项目清单
2.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项目验收指南
3.验收材料参考模板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