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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申报的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

  2021年申报的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标准化项目306项(见附件1),否决项目157项(见附件2)。

  专家组建议拟资助项目按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资助标准进行资助,拟资助金额共计3070.25万元,实际资助金额以市财政局下达项目预算资金为准。

  二、公示时间

  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8日。

  三、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至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联系人:陈嘉莹、谢春华,联系电话:0760-88321625。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1107室。

  附件1: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2:中山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不予资助项目汇总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