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21年11月18日)
2021年11月1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增强网络安全自主可控能力。聚焦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安全、移动互联网安全等应用领域,推动主动防护技术开发,加快信息安全从被动防御到主动智能转变。发展自主安全芯片,支持密码、可信计算、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信息安全核心技术研发,推动新型可信产品服务产业化。”
12.9、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2021年11月24日)
2021年11月24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提出“加快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攻克区块链、隐私计算、大数据交易、网络身份可信认证、安全态势感知等技术。”
13、山东省:关于促进山东省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1月29日)
2021年1月29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促进山东省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重点部署了关键技术突破主要任务“聚焦网络安全前沿技术方向和保障需求,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技术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可信计算、拟态防御、零信任安全等网络安全新理念、新架构,推动网络安全技术融合创新。”
14、吉林省:吉林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年7月1日)
2021年7月1日,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印发《吉林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第六部分“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与开放”中提出“持续推动数据共享平台迭代升级,提高政务数据管理能力、共享数据应用能力,强化数据共享平台作为数据交换通道的支撑保障,2025年底前,数据共享平台基本具备数据质量管控、治理分析和可信计算等功能。”
15、重庆市
15.1、重庆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9月24日)
2021年9月24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在“总体要求”中提出“重点布局针对终端产品的操作系统及数据库产品,推动硬件免驱、可信计算、多内核驱动框架、分布式内核驱动框架、抽象内核驱动框架、高性能总线协议、分布式总线协议等操作系统技术研究。”
15.2、重庆市信息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10月26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信息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产业基础能力和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产品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应用推广示范成效显著,产业发展生态健康有序,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工控安全、云安全、商用密码、可信硬件与安全服务等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工控安全、云安全、商用密码、可信硬件与安全服务等细分领域快速发展。”并确定了“十四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重点企业在网络安全、商用密码、数据安全、工控安全、云安全、可信硬件与安全服务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四)统筹扩大供需市场。加大重点领域有效供给。大力发展信息安全相关领域的基础元器件、芯片、计算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等安全可信硬件,以及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高端行业应用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安全可信软件,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16、上海市
16.1、上海市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创新高地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12月21日)
2021年12月21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创新高地行动计划(2021-2023年)》。在《行动计划》中强调“聚焦关键技术突破,打造创新策源高地”,并提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围绕下一代通信安全、数据安全、云计算安全、生物识别安全、漏洞智能治理等领域,开展网络安全核心技术攻关,争取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探索拟态防御、可信计算、零信任安全、安全智能编排等新理念、新架构,推动网络安全理论和技术研发,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新技术在网络安全领域融合应用。”
16.2、上海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12月30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上海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重点领域中提出“围绕下一代通信安全、数据安全、云计算安全等领域,开展拟态防御、可信计算、零信任安全、量子安全、安全智能编排等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应用创新。”在发展重点方面要突破立新,壮大网络安全产业保障能力“围绕下一代通信安全、数据安全、云计算安全、生物识别安全、漏洞智能治理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探索拟态防御、可信计算、零信任安全、量子安全、安全智能编排等新理念、新架构,推动网络安全理论和技术创新。”
17、湖南省: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2021年12月7日)
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2021年12月7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印发了该《条例》,并明确规定“重要信息系统运营者应当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硬件、软件产品和服务。”
18、安徽省: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2021年3月29日)
2021年3月29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要求了“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可信、管理可控、全程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制定数据交易、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等规则,依法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
19、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2021年7月6日)
2021年7月6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条例》提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应当根据公共数据开放类型,提供数据下载、应用程序接口和安全可信的数据综合开发利用环境等多种数据开放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建设数据融合应用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综合开发利用环境,共同开展智慧城市应用创新。”同时要求“数据交易平台应当建立安全、可信、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制定数据交易、信息披露、自律监管等规则,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商业秘密和国家规定的重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