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辰联系方式
收缩
  • 400-004-1069
  • 测试专线

  • 9:00-12:00
  • 13:30-18:00
服务领域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指南(第一版)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指南

(第一版)

 

根据《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政务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工作,帮助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有序申请备案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主办(使用)单位应根据《办法》规定,按照本指南履行备案程序。

根据《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指南所称政务应用程序,是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搭建,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为内部工作人员办公、管理、学习提供支撑服务的应用软件,包括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快应用等,不包括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

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管理服务的政务应用程序,以及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主办(使用)的政务应用程序,均纳入统一备案管理。

二、备案方式及流程

(一)备案主体

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作为备案主体,履行政务应用程序备案手续。

(二)分级申请

按《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政务应用程序备案采用分级申请方式:

1.各地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由省级网信部门通过政务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国家网信办申请备案。

2.各部门主办(使用)的政务应用程序,由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国家网信办申请备案。

管理系统https://zwapp.cac.gov.cn

(三)备案申请

主办(使用)单位申请政务应用程序备案,应按要求提供备案申请材料,准确填写《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基本信息表》(模板见附件1、《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务应用程序基本信息

2.政务应用程序立项审核情况;

3.政务应用程序功能设置情况;

4.政务应用程序运维和安全保障情况;

5.政务应用程序验收情况;

6.政务应用程序备案需要的其他材料。

开发建设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在申请备案时单独说明

(四)备案审核

省级网信部门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自收到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完备性审核。材料齐全的,报送国家网信办;材料不齐全的,退回主办(使用)单位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国家网信办应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重点关注政务应用程序是否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功能是否缺失必要功能等。情况复杂或需要补充、更材料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主办(使用)单位延期理由和预计时间。

需要补充、更正材料或未通过技术检测的政务应用程序,通过管理系统反馈,主办(使用)单位应在收到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备案申请材料或整改说明,逾期未提交的,放弃备案申请其中,涉及功能整改的需提交整改计划。

(五)备案变更

政务应用程序重大功能变更,主办(使用)单位应在变更发生10个工作日前,准确填写《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变更申请表》(模板见附件3),分级申请原则提交备案变更申请,按要求说明变更情况,并重新进行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

(六)备案注销

政务应用程序关停注销的,主办(使用)单位应政务应用程序下线后10个工作日内,准确填写《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注销报备表》(模板见附件4,按分级申请原则进行报备。政务应用程序关停注销前,主办(使用)单位应发布公告,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数据,防止数据泄露或流失。

(七)发放编号

对通过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的政务应用程序,国家网信办予以备案并编号,通过管理系统发放备案编号,提示主办(使用)单位及时加挂备案编号。

备案编号应在政务应用程序显著位置进行标示。如,在政务应用程序登录页或首页的页面底端居中位置显示,字体颜色和大小应合理设置,清晰易读。

已完成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按《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常态化规范管理工作,并配合网信部门做好本单位政务应用程序备案信息维护。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5625244

电子邮zwapp@cac.gov.cn

 

附件:1.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基本信息表(模板)

2.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申请表(模板)

3.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变更申请表

(模板)

4.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注销报备

(模板)


附件1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基本信息表(模板)

1主办(使用)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层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2政务应用程序负责人信息

姓名

 

职务职级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3经办人信息

姓名

 

职务职级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4政务应用程序信息

应用名称

 

应用上线时间

 

应用类型

oAPP   o小程序   o快应用

建设费用

(万元)

 

年维护费用

(万元)

 

应用层级

o全国    o省部级  o市级

o区县级  o镇级  o其他

使用频次

o每日    o每周    o每月

o每季度  o每半年  o每年

o按需

应用程序定位

o办公    o管理    o学习

o公共管理服务

o其他

应用程序定位描述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主要用途和面向群体。

应用层级选择其他应用程序定位选择其他的,需在此明确。

用户定位

o内部工作人员  o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

是否面向基层使用

¨  o

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设置情况

o有,功能延伸至县级

o有,功能未延伸至县级

o

用户总数

 

备注

1.面向基层使用的说明需要基层使用的主要功能及其用途。

2.有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的,说明收集相关数据或材料的主要内容及其用途。

3.建设费用或年维护费用为估算的,说明估算依据。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在此补充

5 政务应用程序访问所需信息

在网信部门指导下提供。

备注:该模板供参考,以管理系统中实际提供的电子表格为准。

      

 


附件2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申请表(模板)

1主办(使用)单位

 

2政务应用程序名称

 

3经办人信息

姓名

 

职务职级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4立项审核情况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的立项依据、立项内容、立项审核结果等情况。

5功能设置情况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的主要功能设置情况

如设置面向基层使用填表报数交材料功能,以及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功能的充分说明设置原因和依据。

6运维和安全保障情况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的运维和安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运维团队情况、运维管理制度、运维技术方案、安全测试情况、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情况、安全管理保障制度等。

7上线验收情况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的验收要求、验收内容、验收结果、验收意见等。

8本单位正在使用的同类政务应用程序情况

简述本单位现在正在使用的政务应用程序中,是否有功能一致或相似、相近的。如有,简述相似政务应用程序的基本信息和相关功能,及单独设置本政务应用程序的必要性。如无,请填“无”。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单位申请办理政务应用程序备案。本单位承诺,备案材料所有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将为国家网信办组织实施的备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单位(盖章)

                                                

备注:有关说明材料可另附页。


附件3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变更申请表(模板)


1主办(使用)单位

 

2政务应用程序名称

 

3政务应用程序类型

oAPP   o小程序   o快应用

4经办人信息

姓名

 

职务职级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5变更信息说明

列出本政务应用程序所需变更的信息条目,包括原始备案信息和新备案信息。

6变更原因说明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进行备案变更的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单位申请变更政务应用程序备案。本单位承诺,备案材料所有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将为国家网信办组织实施的备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单位(盖章)

                                                

 

备注:有关说明材料可另附页。


附件4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注销报备表(模板)

1主办(使用)单位

 

2政务应用程序名称

 

3政务应用程序类型

oAPP   o小程序   o快应用

4经办人信息

姓名

 

职务职级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5注销原因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注销原因。

6注销措施

简述本政务应用程序注销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发布情况、数据处置情况其他处置措施等。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单位进行政务应用程序备案注销报备。本单位承诺,报备材料所有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将为国家网信办组织实施的备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单位(盖章)

                                                

 

备注:有关说明材料可另附页。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指南(第一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