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和标准
对新评定的广东省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广东省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广东省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报表;
(四)2018年度在增城区依法纳税的年度完税凭证(不够一年按实际情况提供纳税凭证);
(五)广东省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广东省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等证明文件;
(六)承诺书。
广东省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广东省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奖励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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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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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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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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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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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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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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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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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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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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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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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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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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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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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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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的孵化器级别认定及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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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的财政支持情况(包括已获得的国家、省、市、区孵化器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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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 内容简述 (限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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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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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概况 |
(重点总结近期工作,包括运营模式、商业模式;孵化器建设服务体系、投融资体系、创业导师服务体系;资源整合聚集情况,包括:与高校、园区、行业协会、政府、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情况;创新创业群体及创新活动介绍;获得的奖励情况;孵化器成立运作以来经费支出情况等;字数限1000字以内;可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并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自愿上交所拨财政经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增城开发区/镇街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核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章)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