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及工业企业“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工作方案》(珠科工信〔2017〕821)的要求,现开展2020年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项目贴息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专题1: 担保贷款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专题2:保险贷款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ywgl.zhcz.gov.cn/),注册登录后,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申报材料的扫描图片必须清晰完整。网上申报期限为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提示:包括预审不合格重新提交资料时间)。
(二)网上预审。我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答复。预审不合格的项目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后重新提交预审。
(三)提交书面材料。网上预审合格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通知要求的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递交或邮寄至我局。我局将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资金申请单位的信用记录,如有严重失信等行为,将取消资金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国安 2250183 13326628928
王泽楠 2219303 18826921177
附件:
关于申报2020年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项目贴息的通知.doc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7日
2020年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项目贴息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内容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府〔2016〕77号)和《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及工业企业“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工作方案》(珠科工信〔2017〕821)及其附件《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担保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对纳入2020年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项目予以贴息支持,具体支持担保类、保险类融资贷款二类贴息。
二 、申报条件
(一)已纳入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的贷款项目;
(二)申请贴息的项目为已全额还清银行借款项目;
1.还清贷款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还清贷款的项目;
2.贷款项目利息计算期限:贷款项目产生的全部利息(包括贷款期一年、二年或三年的贷款项目)。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担保贷款类和保险贷款类项目网上填报及报送以下纸质书面资料:
(一)担保贷款类项目报送以下纸质书面资料:
1.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贷款项目贴息专项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如属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还需要提供国家、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及市民营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相关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银行与企业签署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担保机构与企业签署的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借款借据和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支付贷款利息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9.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二)保险贷款类项目报送以下纸质书面资料:
1.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贷款项目贴息专项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保单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借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保险融资证明。保险融资证明由贷款银行出具,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还清银行贷款项目,并以列表格式注明:公司名称、投保时间、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日期、已付利息、利率(加盖银行公章);
7.借款借据和支付贷款利息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 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9.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四、申报程序
1.网上注册。企业登录珠海市财政局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网址:http://ywgl.zhcz.gov.cn/,按指引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新用户需注册,注册成功的企业账号为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的9位数。已注册的用户需按平台要求更新企业有关数据方可申报。
2.生成申报人用户。企业注册的用户(企业管理员)可直接申报项目,也可通过生成项目申报人用户填报。申报人填写具体项目申报资料后,提交至企业管理员,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
3.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请扫描图片上传申报材料,扫描图片须清晰完整。网上申报期限为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提示:包括预审不合格重新提交资料时间)。
4.网上预审。我局对项目进行预审,企业须自行登录查询预审结果,预审不合格的项目可在预审期限内修改补充资料后重新提交。网上预审期限与提交书面资料的期限一致。
5.提交书面资料。网上预审合格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通知要求的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建立封面和目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或邮寄到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资料期限为2019年10月1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审核及实施
本次贴息申报工作委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受理项目申报、核对申报资料及组织项目会计核算,我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公示无异议的,贴息资金直接划拨到企业账户。
报送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厦(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二楼--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7、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