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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网上申报已经完成,现定于11月24日开展集中答辩评审。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一)评审工作以答辩评审结合现场考察方式开展。

  (二)答辩评审时间:11月24日;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6号西藏大厦三楼唐古拉厅、纳木措厅和雅鲁藏布厅(详见附件1)。

  1.答辩评审当天,请各单位根据答辩评审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评审现场签到。超过答辩安排时间30分钟还未到达现场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2-3人,财务1-2人。

  (三)答辩评审通过的单位进入拟现场考察单位名单,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一)申报材料一式5份,需为网报材料的原件副本。不限装订形式,每本均应加盖单位骑缝章并签好字,答辩签到时,现场提交。

  (二)填写申报材料对照表(见附件2),需一式5份,加盖公章,答辩签到时现场提交。

  (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请于现场考察时提供(包括整体运营、研发投入、仪器设备、科研团队、财务状况等原始财务凭证等)。

  (四)答辩陈述PPT(每个项目汇报时间限10分钟以内)提纲如下:

  1.申报单位情况综述(附单位办公场地、主要设施和设备的实景图片或音像材料,以及承担单位地位、技术、财务等情况)。

  2.运行管理、人才队伍情况。

  3.业务情况(企业类介绍上年度研发投入、销售收入情况;公益类介绍知识产权、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4.介绍工程中心建设的可行性和预期收益。

  请各有关单位填写申报单位联系人情况表(附件3),并于11月20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zhskjfzcjh@163.com,电话:0756-2550054(杨先生)。

       附件1:2020年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答辩评审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2:申报材料对照表.doc

       附件3:申报单位联系人情况表.doc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