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鹏新区社会智库扶持资金申请操作规程》(深鹏综办规〔2020〕2号)和《大鹏新区智库成果奖励资金申请操作规程》(深鹏综办规〔2020〕3号)相关规定,经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办务会审定,经公示完成(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异议),现下达2020年大鹏新区社会智库扶持、智库成果奖励资金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扶持计划包括社会智库扶持资金和智库成果奖励资金,其中社会智库扶持资金扶持1家单位,涉及扶持资金15万元;智库成果奖励资金奖励4家单位/专家的5份申请,涉及奖励资金60万元。金额合计为75万元,从大鹏新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请各有关单位收到文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签订扶持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将办理后续拨款手续。各有关单位在扶持款项到账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金收据,专家提供缴税证明材料。
三、联系部门: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8333563;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1313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大鹏新区社会智库扶持资金拟扶持计划表
2.2020年大鹏新区智库成果奖励资金拟扶持计划表
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