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企业认定的要求:
(一)软件企业认定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1、具有依法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资质。
2、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
3、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4、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企业认定对企业的研发能力要求
1、软件企业应当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加强软件开发环境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建设,改进软件开发过程,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应符合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三)软件企业认定对企业的经营收入要求
1、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2、企业年软件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年企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四)软件企业认定对企业质量保证要求
1、企业应开发软件测试和评价技术,提升软件产品测试、验证水平,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2、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任一种进行举证:
(1)企业依据GB/T 19001,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2)企业依据SJ/T 11234或国际CMMI标准,通过了CMMI能力评估,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3)企业依据内部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软件研发和服务规范,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五)软件企业认定对软件产品与服务要求
1、软件企业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
2、软件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软件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
(2)软件产品经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依据GB/T 16260.1和GB/T 25000.51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
(2)具备提供信息技术报务的软件和硬件等设施;
(3)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人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软件企业认定对企业诚信要求
1、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3、企业应认真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
二、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企业评估)申报流程:
(一)、软件企业评估申请首先访问山东软件信息网(www.sdsoft.org.cn)登录注册用户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未实名认证用户将无法提交评估材料;
(二)、注册用户登陆后,按页面提示点击“双软评估”—“软件企业评估”,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提交成功后,协会将根据企业提交的企业评估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时间3-5个工作日,企业查看状态,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补充相关附件材料,直到审核状态显示为“初审通过”;
(四)、当系统审核状态显示为“初审通过”时企业可在线打印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并汇初审通过的全部附件材料按要求打印盖章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邮寄)至协会,并确认是否缴纳费用。
(五)、协会收到企业纸质材料后,材料齐全者则网上审核状态修改为“专家审核”,可视作软件企业评估材料的受理日期。
(六)每月底协会组织专家评估审核当批次材料后,针对材料有疑问企业,协会通知企业整改,无问题的企业,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证书,届时请企业自行查阅山东省软件行协会官网软件通“双软评估”—“企业评估名单”下所示当批次名单公示结束后自行领取证书(其他地市企业邮费自付)。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一、《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纸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提供一份即可)。
三、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请正确填写软件产品证书号或著作权登记号(格式参见附件1);企业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证书》等相关知识产权证书(≤10);并提交上年度主营业务的大额合同(协议)3-5份、相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3-5份【所提交合同需复印合同主要内容的章节(如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规定的开发或服务内容、合同金额、附件明细等),且需为企业主要经营业务类别的大额合同】。
四、申请认定年度上一年度的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业人员配置表(格式参见附件2),并提交社保机构出具的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社保代扣代缴明细表(社保系统可打印或社保局开具)、社保发票】。(未缴纳社保人员部分应提供:上年度12月工资明细、未交社保人员人员劳动合同)
五、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软件专项审计报告,其中
需包括但不限于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明细表格式参见附件3)等相关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内容,且审计正文内容中需体现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研发费用等相关数据金额及比例。
六、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需包含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场地地址、租赁时限、双方盖章页等],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格式参见附件4)。
七、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已经通过ISO9000或CMM/CMMI或ISO27000等认证,则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需提交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列出软件开发过程技术和管理规范,并简要介绍规范要求),以及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测试报告。
(三)软件企业认定费用标准:
根据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的相关事项,软件企业认定费用标准参考以下:
软件企业评估2000元/家,协会有效会员首次评估免费。
资料下载:
1、软件企业评估所需纸质材料附件模板及说明.doc
2、软件企业评估标准
3、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样本)
企业对于软件企业评估的申报相关事项有疑问,可拨打找小赛咨询热线,咨询软件企业评估的相关问题。
咨询热线:020-32200125 、020-3220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