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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暂行办法》(明府办[2019]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自主创新,完善我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我局近期拟开展2021年度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0-2021年度(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在高明区内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承载企业。

   二、申报要求

   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来源

  与高明区政府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者与高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科技服务机构介绍的科技成果。且须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实施时间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须在产学研合作协议或科技服务机构合作协议有效期内。

   (三)项目合作方式

   合作双方签订项目转化合同,合同内容清晰,责任及分工明确,项目进度、资金划拨表述清晰。

   (四)项目完成程度

   承载企业必须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总金额50%以上(含50%)的资金划拨。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二)审核推荐。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发办登陆平台分别对所属辖区企业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纸质资料提交。网上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下载打印申报资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签名并加盖公章提交至企业所属的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或各镇(街道)经发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发办在申报材料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汇总表》(附件3)后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和各镇(街道)经发办于9月13日前报送网上审核人员信息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下午17:00。

   3.申报单位须于11月5日下午17:00提交纸质材料到所属管委会、镇(街道)经发办。

   4.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和各镇(街道)经发办在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总表(附件3)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12:00。

   五、联系方式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梁宇衡

   电话:88669696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麦正道

   电话:88689951

   地址:西江新城怡乐路130号(广电大楼)

   荷城街道经发办,杨滨华

   电话:88988967

   地址:高明区泰华路318号

   杨和镇经发办,欧嘉敏

   电话:88809681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明城镇经发办,麦浩

   电话:88836228

   地址:明城镇城七路388号

   更合镇经发办,徐礼师

   电话:88849322

   地址: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暂行办法》(明府办〔2019〕7号).pdf

   附件2: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汇总表.docx

   附件4:审核人员报名表.docx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