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期:2020-05-29

一、项目具体用途

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针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等基础设施,支撑企业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支出范围

(一)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平台项目;

(二)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三)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平台项目;

(四)系统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支持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的40%(不含税),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含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企业技术中心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二)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且未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同时要求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三)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升级方向;

(四)项目在2017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实施,已完工并取得明显成效,且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实施地在东莞市境内;

(五)2003年以来承担省工信厅(含原省经贸委、省经信委)技术创新项目,已到完成时间但尚未完工,或项目虽已经完成但是尚未办理验收的,如无特殊原因,不能申报本专题。

四、财务审核规则

项目所有的支出均应该计入企业研发费用会计科目,未计入企业研发费用会计科目的支出均视为无效投入。

项目的实际总投资额不能低于项目的计划总投资额的80%。

项目支出发票的开具时间要求在项目实施期内,且在2017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

项目投入金额应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合法票据为依据,以扣除可抵扣税部分后的金额进行核算。

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的项目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否则不予纳入项目投资额的核算范围。

二手设备不纳入核算范围。

项目支出单位应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地点应在东莞市内,并以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地点为准,如有变更应作出合理说明。

项目每项实物支出原则上应凭证、实物齐全。有凭证、无实物或有实物无凭证的实物支出,以及项目承担单位不入账的设备仪器,原则上不计入项目投入;股东作为资本投入的设备仪器以及外资项目承担单位不作价设备仪器不得计入项目投入。

每项经费支出应在已出具的发票金额基础上,以实际付款金额为确认数。

如项目经费支出已享受省财政资金资助的,则不予纳入项目核算范围

结算金额如为外汇,应换算成为人民币。

五、审批流程

(一)企业登陆“企管家”网站(http://im.dg.gov.cn),网上填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书》,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市工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待网上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装订成册;

(三)在部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市工信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

(四)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开展财务审计,核定项目投入及相关经济效益情况;

(五)市工信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完工验收。

(六)市工信局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拟订项目入库资助计划报局务或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省工信厅;

(七)省工信厅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市工信局根据省安排财政资金额度拟定资助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八)市工信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

(九)市政府批准资助计划后,市工信局下达项目资助计划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报资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封面目录及项目申请表。封面统一标明为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书”,标明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见附件1),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必要性;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的技术难点和主要创新点;社会经济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对行业的影响和带动作用等五部分内容,建议篇幅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

(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报告。应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项目对本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等四部分内容,建议篇幅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

    (四)附件:    

1.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见附件2);

2.2019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3.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现有知识产权清单(仅填写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标准清单;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项目需提供环评报告等;

6.项目承担单位对申报书内容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七、责任与义务

(一)项目申报企业是项目质量的责任主体,无论项目最终是否获得资助,申报企业均需要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取消单位3年内申报财政资助资金的资格,并处被骗取财政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或凭证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

2将与实际支出内容不相符的票据入账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

3将同一笔经费支出多头记账,在不同的项目重复列支骗取财政资助资金的。

(三)获资助的项目单位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后续项目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并根据需要配合我局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附件:1. 项目申报书

      2. 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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